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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资助20万元!广州欢迎台湾青年创业
    发布时间:2018-08-02 08:00:00    阅读:813次

    台胞们,好消息陆续有来!


    7月30日,广州颁布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穗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深化穗台经贸合作、促进穗台社会文化交流、支持台胞在穗就学就业创业、便利台胞在穗居住生活4个方面,提出了60项具体措施。




    每年提供至少1200个就业岗位


    广州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邝伟斐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广州60条”具体条文,在全面涵盖国台办“31条惠及台胞措施 ”的基础上,具有鲜明广州特色类条文有31条,占条文总数的一半以上,充分体现了广州赋予台胞台企同等待遇的真心实意与决心。


    《措施》提出,台商与台资企业可分享粤港澳大湾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沙自贸试验区、临空经济示范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发展机遇,投资广州十大重点发展领域和广州十一项重点工程,台湾地区投资者可享“跨境通”服务快捷落户广州。具体到行业或者区域,也有相应的优惠措施。如台资金融机构可参与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优先享受南沙自贸试验区文化新政等。



    在推动“双创” 方面,广州每年1000万元支持台资企业科技创新与台湾青年创新创业,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可享最高20万元创业项目资金资助。


    此外,《措施》还鼓励台湾大学生来穗实习见习就业。根据《措施》,广州每年为台湾大学生提供不少于1200个就业岗位和300个实习岗位,对台湾大学生在穗实习期间的食宿、交通、人身意外保险费用予以补贴,同时给予来穗台湾大学生毕业后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见习补贴。


    符合条件台胞可申请广州公租房


    广州是台商投资大陆的首选地和投资聚集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穗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交流起步早、发展快。


    据邝伟斐介绍,截至目前,广州累计批准台资项目3230宗,投资总额218 .78亿美元。2017年,广州对台交流共计422项、3479人次,台湾来穗交流95项、1766人次,共有79个台湾青年创新团队来广州扎根创业。“广州已成为广大台企台胞创业发展、居住生活的首选地。”邝伟斐表示。


    为了让人才在广州安居乐业,《措施》提出,台湾专业人才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台胞证可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可按规定申请广州的公租房。


    为确保文件出台后能够落地落实,邝伟斐表示,“广州60条”中每一项政策措施都具体明确了相关负责单位,相关部门同步起草或修订相关配套细则,以配合即将出台的60条措施。同时,有关实施情况将纳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并定期评估、及时调整优化政策,确保各项政策取得预期效果。


    60条

    摘要


        ●台商与台资企业可分享粤港澳大湾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沙自贸试验区、临空经济示范区、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发展机遇,投资广州十大重点发展领域和广州十一项重点工程;


        ●广州每年1000万元(人民币)支持台资企业科技创新与台湾青年创新创业;


        ●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可在广州办展办会,并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台资企业可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前提下自行改造现有存量工业用地;


        ●台资金融机构可参与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


        ●台湾地区投资者可享“跨境通”服务快捷落户广州;


        ●台湾同胞和台资企业可优先享受南沙自贸试验区文化新政;


        ●鼓励台湾大学生来穗实习见习就业,广州每年为台湾大学生提供不少于1200个就业岗位和300个实习岗位,对台湾大学生在穗实习期间的食宿、交通、人身意外保险费用予以补贴,同时给予来穗台湾大学生毕业后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见习补贴;


        ●台湾青年创业项目可享最高20万元创业项目资金资助;


        ●台湾专业人才可申领广州市人才绿卡;


        ●台胞证可与大陆居民身份证同等使用,相关服务管理机构将加快推进系统完善升级;


        ●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可按规定申请本市公租房。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胡良光

    校对|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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