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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又一个“国字号”平台启动!中韩(惠州)产业园是省内唯一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外共建产业园
    发布时间:2018-06-11 08:00:00    阅读:932次

    广东又有一个“国字号”平台启动。7日,第七届中国(广东)—韩国发展交流会在惠州开幕。作为目前广东省唯一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外共建产业园——中韩(惠州)产业园在交流会开幕式上正式启动。


    本届交流会以“开放?发展?合作?共赢”为主题,由广东省政府、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主办,省外事办、省商务厅、惠州市政府、韩国驻广州总领事馆、韩国贸易协会承办。


    交流会还举行了中韩产业园招商引资推介会暨“外资十条”政策说明会、智能制造专场推介会、中韩自贸协定政策说明会暨中韩企业对接洽谈会以及现场考察等多场活动,深入推进广东与韩国的对接合作。

    中韩(惠州)产业园启动仪式。


    打造中韩高端产业

    合作新高地


    长期以来,惠州与韩国保持紧密的经贸合作。目前,已有LG、晓星、SK等250家韩企在惠州投资兴业。去年,惠州对韩贸易近900亿元,约占全国对韩贸易的5%。


    韩国贸易协会副会长韩珍铉表示,惠州是中韩产业合作的中心地,希望此次交流会能为中韩两国未来合作提供更多机会。


    随着中韩(惠州)产业园的规划建设,惠州以及广东与韩国的合作将进一步深化。


    去年12月11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同意设立中韩产业园的批复》,同意在惠州市设立中韩(惠州)产业园。值得一提的是,中韩(惠州)产业园不仅是全国3个中韩产业园之一,也是目前广东省唯一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外共建产业园。


    批复中明确,中韩产业园要打造中韩地方经济合作和高端产业合作的新高地,努力把中韩产业园建设成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示范区,中韩对接发展战略、共建“一带一路”、深化贸易和投资合作的先行区。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中韩产业园建设进程,推动中韩自贸协定在园区内落实和实施,加快出台更多创新举措,为园内企业提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努力将中韩(惠州)产业园打造成中韩地方经济合作和高端产业合作的新高地。

    核心组团面积

    近100平方公里

    作为“国字号”平台,中韩(惠州)产业园规划范围分为核心组团和联动组团两个层次。其中,核心组团依托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规划了6个片区,总面积共约94.1平方公里。

    中韩(惠州)产业园交流会。


    中韩(惠州)产业园的功能定位是“一带一路”与韩国区域合作战略重要对接融合点、华南地区实施中韩自贸协定先行区、粤港澳大湾区外经贸合作平台、广东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示范区。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杜国臣博士表示,惠州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近年来在广东开放的政策环境下,对外经济发展和体制机制创新均有良好机遇。在这些优势基础上,惠州应充分发挥对韩合作的产业特色和贸易特点,创新中韩园区合作模式。


    根据规划,惠州将在中韩(惠州)产业园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围绕“互联网+”、智能制造和生命科学等领域,大力引进和培育符合惠州与韩国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新产业、新业态,做大做强做优电子信息、石油化工两大核心支柱产业,推进汽车与装备制造、清洁能源成为新的支柱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惠州市委书记李贻伟表示,中韩(惠州)产业园获国务院批复设立,为双方合作带来了新的重大机遇,惠州将落实国家和广东省的部署,给予中韩(惠州)产业园特别的政策和服务,共同为广东、为全国对韩经贸合作交流作出更多贡献。


    惠州出台“外资十条” 

    营造引资好环境

    (优惠政策介绍。 )


    在第七届中国(广东)—韩国发展交流会的中韩产业园招商引资推介会上,惠州市副市长余金富在对中韩(惠州)产业园进行主题推介后,向现场的韩方企业、机构代表宣讲了新鲜出炉的《惠州市促进外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外资十条”)。


    外资设立研发机构获国家认定奖励100万元,外企在国内A股市场成功上市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为吸引外资落户、扎根惠州,促进外商在惠投资发展,“外资十条”的含金量十足,针对外商在财税、用地、人才等方面的关注热点,出台了具体的激励措施,包括营造公平营商环境、鼓励外商投资新项目和增资扩产、支持外资研发创新发展、鼓励开展技术改造和引进先进设备、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强化项目用地保障、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人才支持力度、优化吸收外资重点园区和载体、完善保障机制。


    据新出台的“外资十条”,惠州将落实中央、省关于扩大对外开放有关文件精神和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逐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


    其中,重点支持外商投资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及节能环保、新材料、生命健康、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支持外资依法依规以特许经营的方式参与到惠州基础设施建设中来,从而营造一片公平法治的营商环境。


    有了好环境作为基础,“外资十条”鼓励优质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新项目和增资扩产,大力引进储备一批新项目、大项目、好项目。


    在鼓励外商投资新项目和增资扩产方面,“外资十条”对在惠州设立的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不含外方股东贷款,下同)超过3000万美元的新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超过2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惠州市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金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同时,“外资十条”还大力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对外商投资先进装备制造业类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惠州现行市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基础上再提高10%的比例给予补助。


    除了鼓励外资投资新项目,“外资十条”还提出重点吸引外资创新资源的要求,支持知名跨国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在惠州设立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


    其中,对获得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30万元和15万元;对通过认定的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扶持奖励100万元、50万元


    余金富在7日下午的政策宣讲会上表示,此次出台的“外资十条”和此前出台的“省外资十条”和《惠州市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惠十条”)互相呼应、互为补充,其目的都是设身处地为企业着想。


    根据“外资十条”,惠州将进一步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直接投资于鼓励类投资项目,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


    同时,“外资十条”还大力支持外资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对在国内A股市场成功上市融资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的,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对以“借壳”“买壳”的方式上市融资或在港台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并将募集资金用于惠州企业发展的,给予最高300万元支持。



    来源|南方日报

    文字|周欢 钰娴余嘉敏 张昕

    图片|王昌辉 梁维春

    编辑|胡素青

    校对|蓝淑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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