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全媒体记者/冯善书 通讯员/肖乃花)近年来,我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大力盘活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全省节地意识普遍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激励与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土地节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2017年我省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为23.06公顷/亿元,比2012年下降30.9%;2017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415.43万元/公顷,比2012年提高45.9%。2017年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为3.34公顷/亿元,比2012年下降34.2%。 2017年,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开展批而未供土地“去库存”专项行动,全省2007年至2017年6月底批而未供土地由127.52万亩减少至90.19万亩,盘活批而未供土地37.33万亩。闲置土地(含疑似闲置和已认定闲置未处置土地)面积由10.9万亩减少至5.4万亩,盘活闲置土地5.5万亩。 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开展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专题调研,比对国内和省内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基本情况,深入分析我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产生的深层原因,提出了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的政策建议。并围绕批而未供土地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处置、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完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加强土地市场监测监管、健全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加强节约集约用地评估监管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体系逐步健全。 下一步,省国土资源厅将深入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去库存”行动、持续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继续严格考核惩处,全力完成我省“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22%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