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出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度技术先进型企业进行补充申报认定,同时开展2017年度申报认定工作。经补充认定为2016年度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享受2016年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所得税优惠政策,这标志着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广州正式落地实施。
近日,我市发出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对2016年度技术先进型企业进行补充申报认定,同时开展2017年度申报认定工作。经补充认定为2016年度服务贸易类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享受2016年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所得税优惠政策,这标志着国家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广州正式落地实施。 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出的《关于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2号),我市作为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城市,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研究开发和技术服务、文化技术服务和中医药医疗服务等4个大类的8种类型服务贸易企业经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享受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注:所附图片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